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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木新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云乡镇云东村民委员会田心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1988)第001000号,面积217.5平方米,东至:石煌,南至:志刚,西至:有高,北至:道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木新(已故)
申请人:彭瑞伦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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