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黎秾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三合村民委员会三合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不详,面积48.2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麦元芳,西至:麦宁业,北至:麦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春浓(与“黎秾”同属一人)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