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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汝颜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大埠村民委员会大埠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8569号总字第19810号,面积77.8平方米,东至:塘,南至:大路,西至:超和,北至: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汝颜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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