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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天仕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南星村民委员会太坪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3)第000289号,面积82.5平方米,东至:黄泽均,南至:空地,西至:钟新招,北至:村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天仕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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