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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357号
根据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0703执1166号】及《执行裁定书》【(2023)粤0703执2895号之一】,注销原登记于郝建华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名雅苑1号1808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7)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19096号】、他项权证【证号:粤(2017)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781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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