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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349号
根据不动产记载,权利人“堂马新塘村”,坐落在鹤山市宅梧镇堂马村民委员会,该林地于2011年11月22日核发《林权证》,证号:鹤林证字(2011)第84040482号。现由鹤山市宅梧镇堂马村新塘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注销该宗地的林权登记。现依职权注销并作废上述林权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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