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钟海登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来苏村民委员会和安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共)第030119号,面积123.8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振望,西至:柱栢,北至:承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海登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