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鹤城镇先锋村横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先锋村民委员会横坑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0735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鹤山市鹤城镇先锋村横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刘升龙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鹤山政府网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