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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李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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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柏成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桃源镇龙溪村民委员会天地坑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桃)第11040048号总字第48440号,面积29.3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柏良,西至:汝镜,北至:柏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栢成(与“李柏成”同属一人)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