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33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资料记载,李志钊已取得坐落于鹤山市沙坪桂北邨165号404房的房产,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该土地的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李声庆、任凤鸣【土地证号:鹤国用(市)字第980073号总字第04031号、鹤国用(市)字第980074号总字第07208号】名下,现李志钊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无法收回上述登记在李声庆、任凤鸣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并作废上述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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