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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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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其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莲岗村民委员会龙岗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第02030041号总字第86776号,面积80平方米,东至:林尾,南至:林森,西至:郭布,北至:华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携欠(与“林其”同属一人)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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