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梁克佬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泗云村民委员会云益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第06030070号,面积23.7平方米,东至:丁盛,南至:空地,西至:梁利,北至:梁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克佬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