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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桃源镇富岗村民委员会获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桃)第09040070号总字第52214号,面积85平方米,东至:炳开,南至:空地,西至:茶昌,北至:沃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柏光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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