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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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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和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民委员会瓦瑶排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10)第000608号,面积88.41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华鸿腐竹厂,北至:华鸿腐竹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晓和
代理人:黄晓娟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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