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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润兰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南中村民委员会高圳老村49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48461号,面积96.2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润兰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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