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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达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禾南村民委员会高咀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不详,面积84平方米,东至:水圳,南至:谢国洪,西至:市场,北至:林君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达辉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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