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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191号
根据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703执恢450号】及《执行裁定书》【(2024)粤0703执恢450号之二】,注销原登记于李家艳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松鹤新城5号1408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7)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339号】、他项权证【证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331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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