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冯柏润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三洞村民委员会水口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15010047号总字第26775号,面积84.9平方米,东至:水田,南至:空地,西至:路,北至:柏洪。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柏润(已故)
申请人:冯耀新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