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154号
根据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0703执715号】及《执行裁定书》【(2025)粤0703执715号之一】,注销原登记于莫建琴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经纬花园33号304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18575号】、他项权证【证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429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