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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143号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0784执恢23号之二】及《执行裁定书》【(2025)粤0784执恢23号之二】,注销原登记于梁嘉淇、梁浩恒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573号之一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5140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5141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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