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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权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镇南村民委员会牛路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不详,面积51.6平方米,东至:杰华,南至:柏开,西至:卫均,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卫权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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