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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集农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泗合村民委员会水楼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双)字第0105110号,面积29.9平方米,东至:洽权,南至:梁女仔,西至:空坪,北至:山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麦集农(已故)
申请人:麦国燕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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