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061号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784执2824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24)粤0784执2824号之一】,注销原登记于夏宗星名下位于鹤山市雅瑶镇清华苑八街3号1108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8)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329号、粤(2018)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330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