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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兰、李天龙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桃源镇和记花苑幸福新邨2号203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4)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32493号、粤(2024)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3249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春兰、李天龙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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