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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焕容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松岗村民委员会麻岗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14)第000793号,面积47.84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水渠,西至:篮球场,北至:黄景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焕容(已故)
申请人:黄燕英、黄肖燕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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