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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润球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里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共)第04288-1号,面积79.5平方米,东至:四队耕地,南至:四队耕地,西至:空地,北至: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润球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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