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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沃开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湴蓼村民委员会合岗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12010183号总字第23736号,面积75.2平方米,东至:沃强,南至:沃成,西至:作荣,北至:沃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沃开(已故)
申请人:冯伟富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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