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陆和平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合成村民委员会吉塘村65号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合成)第05030024号总字第115087号,面积65.8平方米,东至:中和,南至:庭光,西至:丁福,北至:自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和平
2025年1月6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