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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栢亨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上南村民委员会富斗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雅)第03060098号,面积68.1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道路,北至:锐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栢亨(已故)
申请人:何华胜
代理人:曾响平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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