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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4〕0418号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784执1596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24)粤0784执1596号之一】,注销原登记于王春娟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绿地花园22号1301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58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59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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