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黄玉连、赵斌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宝丰新城21号705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5029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503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玉连、赵斌(已故)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