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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苑维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五星村民委员会紫莲村50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0)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64974号,面积167.4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苑维
代理人:邹桂清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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