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钟远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坪山村民委员会金山里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85024号,面积291.5平方米,东至:坪山小学,南至:责任田,西至:本村路,北至:泽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远辉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