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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礼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靖村村民委员会棠下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字第02070047号总字第99358号,面积181平方米,东至:希捷,南至:水井,西至:成伟,北至:裕贵。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景礼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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