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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4〕0319号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784执恢43号之四】及《执行裁定书》【(2024)粤0784执恢43号之四】,注销原登记于梅永新名下位于鹤山市古劳镇鹤山峻廷湾御湖5号03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8)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3313号】、他项权证【证号:粤(2018)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620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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