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钟兆其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民族村民委员会床龙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共)第080335号总字第75696号,面积110.7平方米,东至:斯萌,南至:加旺,西至:北宁,北至:高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兆其(已故)
申请人:钟健辉
2024年8月5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