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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双、文顺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陈山村民委员会龙门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雅)第08010254号,面积36.9平方米,东至:朝庆,南至:秋爱,西至:主帅庙,北至: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双、李文顺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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