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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梁海友)
来源: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4-07-0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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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友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民委员会石头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14040169号总字第26547号,面积110.6平方米,东至:庆友,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海友(已故)
申请人:梁晓琳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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