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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兆志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民委员会赤岗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103036号总字第124104号,面积114.4平方米,东至:文杰,南至:根洪,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劳兆志(已故)
申请人:劳锐池、李卫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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