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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炜明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民委员会太平坊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101005号总字第123831号,面积173.5平方米,东至:淳芳,南至:仲荣,西至:空地,北至:冯宝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炜明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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