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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吕洪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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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洪党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铁岗村民委员会大巷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共)第060644号总字第76793号,面积128.8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吕恩龙,西至:空地,北至:管区木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洪党

  申请人:吕新福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