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刘广胜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赤坎村民委员会双和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7)第001167号,面积105.76平方米,东至:广胜,南至:海滨,西至:三谊,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广胜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