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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李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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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迪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桃源镇船岗区村民委员会高田咀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桃)第09030008号总字第45353号,面积156.4平方米,东至:驹存,南至:锦富,西至:井头,北至:泽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迪吉(已故)

  申请人:李维国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