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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炎元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三合村民委员会三合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不详,面积114.3平方米,东至:棉业,南至:麦国,西至:薛敕,北至:荣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麦炎元(已故)
申请人:麦百平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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