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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叶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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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志诚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先庆村民委员会棠密村56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0)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07896号,面积59.4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志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