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梁伟添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良庚村民委员会仁厚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5)第001631号,面积53.56平方米,东至:鱼塘,南至:空地,西至:村道,北至:梁兆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伟添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