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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608执恢153号】及《执行裁定书》【(2023)粤0608执恢153号】,注销原登记于邓同心、杨琼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莺朗街77号705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300825号、粤房地证字第C2606673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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