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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罗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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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素妥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荷村村民委员会荷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宅)第98648号,面积100平方米,东至:罗发根,南至:罗卫国,西至:罗卫国,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素妥(已故)

  申请人:罗国桥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