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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根洪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双龙村民委员会榴花坪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第07080031号,面积63.4平方米,东至:新培,南至:根池,西至:玉威,北至:玉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根洪(已故)
申请人:周石炳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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