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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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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资料记载,吴贵珍已取得坐落于原鹤山市沙坪富华村12号504房的房产,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该土地的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麦浩洽【证号:鹤国用(市)字第9400093号总字第04732号】名下,现吴贵珍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上述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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